晋城局开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宣传活动

10.03.2015  14:15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为便于群众了解不动产登记的有关知识和规定,我局于3月1日当天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此次宣传活动。在国土大厦楼前,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知识,并成立咨询台现场接受公众咨询。现场群众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表现出了极大的关心和热情,工作人员就人们关心的原有的房产、土地证件是否仍然有效、“小产权”房是否合法化、是否强制换证以及换证是否要缴税等不动产登记问题一一作了解答。本次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供1000余份,提升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广大社会群众中的认知度,普及了登记工作的相关法律意识,为我局下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