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食药监管局四项措施强化 新《食品安全法》宣传

01.12.2015  17:46

  一是统筹协调宣传工作。以市食安办文件形式制定印发《认真贯彻学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方案》,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宣传形式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督促指导。
  二是强化内部学习培训。组织力量编印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学习资料,系统人员人手一册,进行自学,局领导亲自上台主讲,对市局机关、盐湖分局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进行2次集中辅导,并分期分批组织各县局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系统对新法的学习理解。
  二是开展媒体宣传。与运城电视台“第一时间”、“阳光生活”栏目联合制作食品安全法的专题采访,在黄河晨报“食品药品安全”专版刊载解读《食品安全法》系列报道,通过“2015河东食品安全记者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食品安全法》。
  四是投放户外公益广告。在市区积极打造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一条街,在公交候车亭投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标语、法律条文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常态化、零距离、广覆盖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宁俊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