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

16.10.2015  12:22

各科、室、队、中心、下属企业:

根据孝义市委办公室、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孝办字〔2015〕21号)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经局领导同意,现对加强全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局班子成员外出请假

1、局长出差、出访、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向分管副市长请假,经批准后,向市委值班室报备。公休日离开本市,须提前1天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报备。

2、其他班子成员出差、出访、休假、学习,须提前1天向局长请假,经批准后,向局办公室报备。公休日离开本市,须提前1天向局办公室报备。

二、局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请假

局中层以上干部、下属企业经理、书记如外出请假,1天以上3天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经批准后,向局办公室报备。公休日离开本市,须提前1天向局办公室报备。

三、局一般干部外出请假

局一般干部外出请假,1天以内报请科室长同意,1天以上3天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经批准后,填写请假条,报局办公室备案。

四、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受理和报告

1、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和报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有关事宜。

2、局长外出向市政府请假,由市政府值班室按程序报告。经市长批准后,向市委值班室报备。

3、局其他班子成员外出向局请假,由局办公室按程序报告。经局长批准后,向局办公室报备。

4、中层以上干部、下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向局请假,由局办公室按程序报告。经分管领导、局长批准后,向局办公室报备。

5、各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间安排不能太长,原则上控制在3天以内,且应在《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备注栏中详细说明情况,外出期间应全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请假报备的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行程如有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联系方式,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科、室、队、中心、下属企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局督察组将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视情通报。

 

附件: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