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生就业见习范围将扩大 艰苦边远地区中职生也能参加
12月12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我省将完善就业见习制度,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二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定、省定贫困县可扩大到离校二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山西省现已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除了扩大就业见习对象范围,还要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将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就业,鼓励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方式创办企业。简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等手续,降低服务门槛,依法为重点引才计划引进人才及由政府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根据其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就业补助。对在高附加值产业创业的劳动者,一次性创业就业补助标准可适当提高,补贴对象范围可适当放宽。
我省将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将城镇大龄失业人员、享受低保且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加强社会保障与就业联动,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现就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给予3个月的低保缓退期,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具体来说,从业者与新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此外,简化劳动者求职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以外,劳动者1年内的入职体检结果用人单位之间实行互认。(记者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