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就业困难人员可办求职登记 每周三、周四上午办理

25.11.2017  07:11

  按照相关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就业援助。记者11月24日从省就业服务局了解到,为满足就业困难人员求职登记的需求,省就业服务局即日开始为就业困难人员现场办理求职登记。

  登记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为: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经区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未就业的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对公益性岗位有求职意愿的;纳入《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管理的;身体健康。

  求职登记需本人现场办理。求职登记须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其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3、7页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关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另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须在6个月内。超过6个月的需要到原认定部门重新认定。

  办理求职登记时间为:每周三、周四上午。地点为:太原市新建南路省就业服务局4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