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加强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本站讯 为切实加强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与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迅速落实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防汛安全工作责任制。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充分认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峻性,切实加强对汛期学校防汛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汛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分级负责,明确学校、年级、班级等各级责任人的防汛责任,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
二是认真开展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教室、宿舍、食堂、电房、图书馆、厕所、围墙等设施及在建工地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排查要全面仔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决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安全的校舍,立即停用,并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尤其对地处沟道、河流、池塘、水库、低洼地带、易滑坡山体等周边的农村学校,特别要加强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事故的防范,要建立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记、疏散路线、安置点、应急联络等各项措施,对危险点实行专人24小时巡查,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备足防汛抢险物资,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确保险情发生时,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三是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汛期天气高温多雨,河道、水库、池塘蓄水增多,学生涉水、玩水、游泳等行为也随之增加,意外溺水事件进入多发期、高发期。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重点针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讲座等形式,开展以“预防溺水,安全度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教育告诫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放假休息期间,严禁到河道、水库、池塘、水渠、水坑等水域涉水、玩水、游泳,以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警惕性、自觉性。同时,学校要采取与学生家长签订“汛期安全责任书”,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动员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生安全管理,落实监护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切实加强汛期预警预报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天气形势,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的变化,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一旦发现汛期、险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对因未落实防汛值守职责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后果的,依法对防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来源:临汾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