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出台扶持中小微企业20条
10.06.2014 18:15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本报讯 (记者任永亮 王少科通讯员李雅萍)近日,吕梁市出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市财政每年筹措资金,采用基金运作方式,用于支持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市县两级财政将对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增量30%以上的部分给予风险补偿;市级财政设立担保业务补助资金,对当年担保费率低于当期银行基准利率50%,且每笔担保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财政补助。
20条措施涵盖了七大方面的内容:加大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力度、努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积极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有效解决企业用地问题、加快完善企业公共服务、着力强化企业发展保障措施。
具体要求,市县两级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各类担保公司扩展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加大信贷支持、积极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扩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多渠道解决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用地等20条。
目前,该市市县两级及各有关部门正围绕20条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10.06.2014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