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河底小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合同
11.09.2015 14:50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小学校
承包人(全称)安泽县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临汾市尧都区河底小学校学生宿舍楼
工程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403.38平方米,建筑高度7.5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层数为地上二层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5073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月16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及以上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柒拾玖万肆仟伍佰_元(人民币)¥:_79.45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2015 年_9_ 月_1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小学校 本合同双方约定_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_承包人:(公章)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11.09.201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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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