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通过省水利厅验收

29.12.2014  11:28

    本站讯 近日,由省水利厅副厅长常书铭带队的省市专家验收组对泽州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抽查工程现场、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形式,对改革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了逐项逐条核实,并深入高都镇惠泽丹河节水灌溉公司泵站、高都镇丹河供水站、高都镇保福西岭节水灌溉园区进行了实地查看。每到一处,验收组专家都认真听取管理人员的介绍,全面了解水利工程改革的具体做法。
      验收组认为,泽州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基本完成了省水利厅要求的改革目标和任务,工程管理权和工程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率达到90%,工程管护经费通过省、市、县财政补助和其它产权所有者筹集,能够基本满足工程维护要求,改革后工程加强了规范管理,安全运行得到了保障,农民利益得到了保证,同意通过验收。
      泽州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465处,目前有419处进行了登记,发放了工程管理权证,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占改革工程总数的90%,其中:产权属于国有的74处,包括18座小型水库、9处中小河流及提防、3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座淤地坝、1处小型水电站;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308处,包括71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37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处;属于社会投资者所有的5处,全部为小水电站;其它形式的31处,其中11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处小水电站。

来源:泽州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