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晋企发〔2017〕17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 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经省中小企业局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且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网站查询)相关标准要求。
二、申报程序
创业基地自愿提出申请,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市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市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创业基地申报、并向省局推荐,省直部门建设的创业基地直接向省局申报,省局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申报要求
请各市于3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附2)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胶装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请将全部材料刻成光盘两份一并报送至省中小企业局经济监测处。
联 系 人:李经纬
联系电话:0351-5607199
附 :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2.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3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