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194.48亿元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多采用先销售后结账的“赊销”方式,这就产生了应收账款。将本是“死钱”的应收账款用来贷款,保证企业资金链不断。据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12月1日数据,截至2015年11月底,全省各类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达成融资交易194.48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融资金额110亿元,占比约56%。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初见成效。
一直以来,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银行往往要企业提供担保,而中小企业的不动产有限,因此获得贷款有较大难度。但应收账款融资这一融资渠道,却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提供了一条新出路。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用它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或其他企业申请贷款等。换句话说,这其实是把企业还没收回的账款提前收了回来。
对于处在产业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来说,应收账款在生产中循环发生,是中小企业普遍拥有的资产,结算周期长、占用资金大。业内人士透露,应收账款融资虽只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但它能加速应收账款的变现,缓解企业间、银企间的债务危机,促使信用良好的企业制定并利用应收账款筹资的政策和措施,开展该类业务。
为进一步拓展应收账款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潜力,实现资金供求各方信息对接,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发建设了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融资服务平台)。该平台是服务于应收账款融资的金融基础设施,依托互联网为应收账款融资交易的各参与机构提供服务。这个平台的意义,简单地说,就是别人欠企业的应收账款,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拿去银行融资。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成效显著,成交金额不断攀升。截至2015年11月底,融资服务平台开通用户1331家,成交笔数由年初的2笔增至196笔,成交金额由年初的1800万元增至194.48亿元,增幅达1079倍。全省11市已有9个市在平台上开展了业务,省内有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2家财务公司以及1家村镇银行已通过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相较土地、房产等不动产资源,应收账款是中小企业普遍拥有,且在经营活动中循环发生,性质上最接近现金的良好担保品。为推进融资服务平台应用,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对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加强推广力度,通过更多核心企业的加入,带动供应链上游众多的中小企业加入融资服务平台,通过核心企业信用,使中小企业能够高效低成本获得融资,切实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帮助。(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