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立法划定水土保持生态红线

10.07.2014  13:37

    据新华社电 记者关桂峰 《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送审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提出,北京市将划定水土保持生态红线,突出刚性约束,目的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首都生态环境。

    送审稿规定,北京市强化水土流失预防措施的管理,划定水土保持生态红线。规定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生态公益林、湿地、郊野公园、滨河森林公园、城市公园、绿道等应当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的禁建区、限建区范围;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纳入水影响评价审查。

    对山区小流域,北京市将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实施污水、垃圾、沟道、面源污染物等环境综合治理,控制土壤侵蚀、从源头上治理污染。同时,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旅游开发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水土保持规划相衔接,并组织水土保持可行性论证。

    相关专家表示,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水土保持应当坚持尊重自然的原则,严格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