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对我市露天采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三项工作进行检查

10.06.2014  19:27

      5月27日至28日,省厅组织对我市露天采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三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先后赴娄烦县、古交市和阳曲县项目区实地抽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祁俊陪同检查。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露天采矿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155号)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立即全面停止全省地质灾害治理及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明电〔2013〕16号)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省厅有关要求,成立专项领导机构,积极组织自查自验。各县(市、区)局也相应成立了项目自查自验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组织地环地灾、耕地保护职能科室和项目设计、监理单位,对各自辖区地质灾害项目和及承担的土地整治项目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排查和整改。

      省厅检查组认为,我市积极贯彻省政府和省厅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市县两级排查工作全面细致,家底清楚,对我市排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