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各级公安受理问题户口举报提出新要求

01.08.2014  07:25

     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记者常健) 山西省公安厅于7月24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统一公布了公安厅及全省各市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为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受理工作,今日,省厅对全省各级公安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户口问题线索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

    据了解,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地立刻启用举报电话,并明确专人值守,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反映问题,严禁出现脱岗、推诿现象。 二、对设立的电子邮箱、信箱和微博,要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查收,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三、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每一条户口问题线索,都要认真登记,建立台账,逐一核查。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四、线索核查处理情况,要反馈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工作中,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五、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群众举报奖励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六、凡发现不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举报投诉线索和反映的问题不认真核查、不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匿名举报除外)等情况,并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