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局组织寄递企业集中学习《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10.01.2017  18:3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及时宣贯和掌握、更新业务知识,明确责任,保障寄递渠道畅通,近日,盂县局组织全县寄递企业集中学习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和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始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 

  会上,盂县公安局就三部门联合印发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县烟草专卖局就《关于联合开始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县管局向各快递企业强调了五点要求:一要落实培训教育,加强内部学习,确保将相关要求传达至每一个一线员工;二要加强对外宣传,及时更新各营业场所的上墙资料;三要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切实将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四要坚决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发现可疑物品,及时上报市、县管局;五要严厉打击寄递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六要认真吸取典型事故、典型案件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盂县局表示,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各企业对《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全力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