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10家食用农产品市场检验室正式运行

04.03.2016  18:28

  近日,经阳泉市政府同意,市食药监局、市农委与主城区10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开办方就食用农产品检验室签订了三方移交协议,原由市农委负责的10个食用农产品检验室移交相关企业并正式运行,原检验室28名检测人员及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移液器、冷藏冷冻箱、微量振荡器、台式电脑等100余(台)套检验检测仪器也一并移交市场开办方,市场开办方全面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目前,食品市场检验室检验工作开展顺利,日均检测上市果蔬150余批次,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得到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工作得到强化。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阳泉市局在集中学习、走访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到市政府每年58万元财政预算,确定以“政府支持、食药监管、企业负责”的模式率先在全市10个食用农产品市场检验室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同时,阳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阳泉市食用农产品检验室考核办法(试行)》,对食用农产品检验室的检验方法、结果应用、数据上报、检验责任做出明确规定。(侯明非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