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环境改善 太原公布109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06.04.2018  09:18

  记者4月2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太原市环保局日前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确定了太原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予以公布,此次进入名录的排污单位共有109家。

  太原市此次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2018年太原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包括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等5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包括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等53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包括晋源区吉兴造纸厂等31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包括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等15家。其中有重叠的情况,例如有的单位既属于大气环境重点排污企业,也属于水环境重点排污企业。排除重叠单位后,此次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共有109家。

  据了解,重点排污单位应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还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应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国家对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都有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此外,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还应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太原公布109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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