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对2016年第1季度30万千瓦以上国控火电企业公开自行监测信息情况的通报》,其中,7家火电企业因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存在严重问题被依法处以罚款,这7家火电企业分别是: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
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平发电厂
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
运城关铝热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