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青年报》等8家单位因敲诈和假新闻受罚

22.06.2014  09:57

  2013年7月《河南青年报》以文件形式向包括采编人员在内的报社全体员工强制摊派发行任务。该报社还与部分单位达成所谓“宣传协议”,由上述单位付费在该报刊登新闻报道。2014年3月,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对该报社给予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报社限期整改。河南省纪委驻团省委纪检组给予河南青年报社社长严重警告处分。《西南商报》记者张豪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2013年9月至10月,《西南商报》记者张豪利用职务便利,洽谈旅游宣传事宜,并以某广告公司代表的名义签订合同,向重庆某镇政府摊派了4万元广告费。2014年4月,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对张豪做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西南商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做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蒋建国: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要出重拳用真招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通报了8起新闻敲诈典型案件,进一步推动“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专项行动深入开展。6月19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就专项行动开展的背景、取得的成果及下一阶段主要任务等问题专访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蒋建国。蒋建国:开展“双打”行动,中央领导重视、基层群众欢迎、业界同仁拥护,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利发展、促管理的大事。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屡禁不绝、屡打不止,危害极其严重,已经到了非打不可、不打不行的严重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