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25.11.2016 19:04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今年12月4日是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教育,现将《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教育活动。各市、各高校要在前两次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活动参与范围,丰富活动形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做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有条件的中小学要登陆普法网(网址:https://www.qspfw.edu.cn),集中收听收看教育部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进行的国家宪法日活动网络直播,同步进行升国旗和跟读宪法,收听收看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活动。
三、各市、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选择一所学校,与学校师生共同参与教育部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活动。同时主动邀请当地司法部门领导参加活动。
四、认真做好国家宪法日活动的组织宣传、新闻报道和总结工作。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情况及影像资料于12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email protected])。
附:《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16〕6号)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列表: 1、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16〕6号).doc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5.11.2016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