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我市两级法院不断强化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案件评查,注重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审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全市法院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明显提高,审判与执行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审议指出,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中仍存在机构设置不健全、审辅分离力度不大、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个别基层法院诉讼不便、手续复杂、立案难问题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落实审管办独立编制,重视审管办工作职能。市中院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实现市院和谯城区、蒙城县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单独列编,为全面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两级法院要按照省高院关于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符合条件的要提请任命为审委会委员”的要求,尽快落实专门审判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职务,积极争取解决相关职级待遇。要统一研发配备工作软件,适当增加符合审管办工作要求的人员名额,通过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充足的人员配备,实现审管办专业化、科学化的管理目标。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坚持审辅分离,繁简分流,减少案件承办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不必要的接触,实行专业化分工,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
2.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完善案件质效管理长效机制。要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31项指标要求,加大案件的评查力度,对审判质效指标进行通报,对评估指标进行督察考核。同时进一步发挥案件质效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建立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提拔任用相衔接的考核制度,强化审判一线人员对案件质效的重视程度。要将审判质效评估作为综合性审判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抓手,完善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定评估指标及指标权重,充分发挥评估指标体系在审判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树立制度管理的科学理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量化考核、案件流程管理和评查等。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操作性和实用性较强的制度制定、执行考核、监督制约工作机制。要认真贯彻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案件主办法官的责任意识,实现审判管理的科学化、长效化。
3.加快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网上办公办案。要加大对全市法院一线办案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尽快更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式,熟悉网上办案操作规程,为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要做好审判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的对接工作,充分应用电子档案、审务公开、电子公文传输、审判监督等功能,使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成为展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要加大硬件投入,加快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强化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审判管理整体工作格局中的基础性地位,不断提高办公办案的信息化水平。要加大信息人才培养和现代化信息技术培训,切实强化对信息录入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监管,定期开展卷宗与网上信息核查工作,建立通报和考评制度。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提高案件质效。
4.加大“三大平台”建设力度,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按照最高法院加大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上网三大平台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要突出抓好审判流程管理建设,确保各环节的权责清晰、衔接有序、分权制衡、相互监督,实现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化,方便涉诉群众对案件进度和办理情况进行查询。切实抓好执行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全面公开执行立案、执行措施、财产调查、执行款物发放、执行裁判、执行结案等信息,并强化执行威慑,对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提高上网公开比例。继续开展好“万名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充分发挥庭审在普法教育中的独特作用。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对申请再审、信访、执行异议等案件,特别是涉及重大权益事项、社会关注度高、信访风险大的案件,依法需要听证的,要及时组织公开听证,提高听证率。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