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骆惠宁发言楼阳生参加
3月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山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团团长骆惠宁发言,副团长楼阳生、高建民、王清宪、廉毅敏、刘杰、王赋参加审议。副团长胡苏平主持并发言。
骆惠宁说,我完全赞同张德江委员长作的报告。2016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三点感受较深:一是政治站位高。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为相关领域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确保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二是依法履职好。立法工作继续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对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坚决维护人大制度的权威和尊严,坚决反对“港独”行径,保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依法进行,十分给力。三是示范作用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增强“四个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尤其在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专题询问、实施“全链条”监督、扩大代表参与渠道等方面,形成不少创新性的做法,为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示范。骆惠宁指出,去年以来,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为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要把张德江委员长的报告审议好,按照报告的部署和要求,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不断提高水平,在新的一年取得新成效。
胡苏平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个坚持党的领导、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彰显法治精神的好报告,我完全赞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骆惠宁书记要求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同时不断健全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下一步,要按照省委提出的“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统筹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服务转型综改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希望全国人大进一步加强对省、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继续加强对立法人员的培训,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供智力支持;出台制度文件,帮助、指导地方人大更好地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袁纯清代表在发言中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三个突出特点:政治站位高,法治思想凸显,工作创新务实。去年七个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十分重要的成就。建议加快立法和修法节奏,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更好地适应“三农”发展需求。他还就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提出建议。
王儒林代表在发言中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四个鲜明特点:在坚持党的领导中履职尽责,牢牢把握了正确政治方向;在精益求精中科学民主立法,不断深化法治实践;在服务大局中回应人民关切,充分体现了民生情怀;在务实创新中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效提升了履职水平。
郭凤莲、申联彬、沈建军、卜昌森、张红健、王云龙、李政文、姚建民、白永红、李力等代表分别发言,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示赞同,并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就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提高专业人士立法参与度、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保持优秀代表任职连续性、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进科学立法水平、宣传好山西文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在山西代表团的常委会委员令狐安、张少琴、张平、郭凤莲听取意见。(记者 尚慧辉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