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披露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三大违规问题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董峻 高敬)审计署25日发布审计公告,公布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38个中央部门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发现,仍有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没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超标、违规盖楼和办公用房超标、动用财政资金发“福利”等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现象仍是主要问题。
群体性腐败问题严重
本次审计暴露出群体性腐败问题严重等突出特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仍然突出,反映出一些单位和个人法纪意识淡薄,责任追究和处罚也不到位。
如,住房城乡建设部所属信息中心的13名党员领导干部2000年以来在企业投资入股、兼职或兼职取酬,领取股东分红和劳务费共计73.28万元;交通运输部所属公路所下属公司购买78.5万元的购物卡发放给公路所部分职工;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和武汉分行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或违规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共计129.31万元;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属广电设计院及下属监理公司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发放职工奖金、支付职工赴国内外休息疗养费用等共计3034.04万元;社保基金会以职工福利费的名义违规发放实物津贴补贴152.07万元;民航局所属空管局以职工疗养名义安排178名在职职工旅游,支出142.4万元……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对此表示,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对中央精神和文件要求太随意,违规做法太大胆,部门监管太松弛。单位领导对中央反四风、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认为一些小毛病无所谓,执行中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中央部门必须要加强财务监管,监管必须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缺口,如果不监管,肯定会出问题。
实权部门是违规“重灾区”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4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相关审计报告时表示,案件主要集中在行政管理权或审批权集中、掌握重要国有资产资源的部门和单位。25日审计署公布的相关部门审计报告进一步显示了违规细节。
如,2013年公安部部本级支付承办单位的培训费超出实际支出334.68万元;部本级及所属物证中心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350.91万元;教育部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家单位扩大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涉及金额共计23817.02万元;科技部部本级2013年未经财政部批准自行将3个项目预算共计2.2亿元细化并下达给所属单位;国资委委本级2013年19个出国团组由中央企业等其他单位承担费用434.02万元,其中17个培训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费152.37万元;30个所属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出国费766.30万元。
“目前对权力部门的监督仍显不足。”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这就好比一只鸡,谁都想撒把米。表面上看,大家争的是对鸡的喂养权,实际上争的是资金分配权,背后则是谁也不愿放手的部门利益。”
下属单位背靠“大树”牟私利
这次审计还显示,一些中央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和所属单位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
如,发展改革委所属价格认证中心以办培训班的形式,违规开展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认证,收取培训费183.52万元;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应急中心未经批准举办评比活动,收取评审费49.51万元;卫生计生委主管的中华医学会等33个社会组织和医管所等9个所属事业单位,利用所在部门影响力,采取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表彰、有偿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计177893.54万元。
许光建提出,一要加强主要领导一把手的教育和处理,只有一把手认识到位,才能起到更明显作用。这也会让社会公众看到中央惩治腐败、加强财经纪律的管理的决心。二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把问责落到实处。
专家还建议,中央部门所属单位问题多,因此需要尽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使政府与主管社会组织脱钩到位。一些部门权力过于大,就需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该放的权尽可能放给市场。“三公”经费掌控不严,就需要规范相关审批程序,建立绩效评价体系,从严控制支出规模和列支渠道。
责任编辑: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