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推进乡村振兴 确定今年重点工作
5月5日消息,为了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我省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加大脱贫地区产业就业帮扶力度。今年省级安排到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55%。支持打造100个乡村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光伏帮扶电站。就业帮扶实施建档立卡、精准培训、考核评价、发放证书、安置就业“一条龙”推进。同时,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重点帮扶县,实施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倾斜支持中小型水库、农村电网、电信普遍服务等项目建设。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今年力争完成农村改厕33万户。新开工60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30个国家监管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新改建“四好农村路”4300公里、旅游公路2000公里以上。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施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和5G网络覆盖工程,分类开展农村千兆网络建设。开展省级数字乡村试点,支持每市创建1个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
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培育5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0个山西美丽休闲乡村。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升级改造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商店。推进59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设100个乡村e镇。
《实施意见》提出,今年,粮食面积稳定在4700万亩以上、产量285亿斤。力争农民收入增长8%以上,一产增加值增长9%左右,一产固投增长10%以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