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召开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10月28日,宝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连元主持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子堂、王素艳、吴红专、张志友、陈秀华和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贯彻实施《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企业转型升级的现实与长远需要出发,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指导、优化环境、加强监管,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推动宝坻区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要注重研究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协同做好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把宝坻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宜居城市;进一步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科学编制规划,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建设标准,强化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区检察院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加强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与家庭、学校、社会和其他司法机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满足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需要。
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宝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的报告,同意区政府提出的该调整方案。听取了关于列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十一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汇报。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与会人员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集中学习。
区政府副区长艾玉昆,区法院院长戚忠东,区检察院检察长吉树海,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街工委主任、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