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8月21日至22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情况的汇报(书面),学习了中共宜宾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审议了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的决议(草案)、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办法(修订草案)、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口计生“三进家”创建幸福家庭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在分组审议基础上,召开联组会议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8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村规划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建设、“一路二水”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四个方面,分别针对调研中了解的群众普遍关心的新村规划措施和思路、资金投入效果、农村土地流转、林业综合效益、畜牧产业发展、边远贫困地区通村公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问题,向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询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林业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8个部门负责人直面问题,认真应询,专题询问结束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勇做了表态性发言。最后,陆振华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表决通过了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的决议、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宜宾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宜宾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办法(修订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口计生“三进家”创建幸福家庭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乃富、彭正琦、刘虹、范崇宁、赖青、黄洪浪,秘书长聂文学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景世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重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陆旭平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付秀英应邀参加会议。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副主任,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朱军等10名省、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陈超)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