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30.11.2015  12:03

    11月27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2015年政府债务举债规模方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宜宾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宜宾市2015年政府债务举债规模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宜宾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试行办法(草案)》的说明和有关任免案的说明;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宜宾市2015年政府债务举债规模方案(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宜宾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宜宾市2015年政府债务举债规模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宜宾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试行办法(草案)》及说明和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宜宾市2015年政府债务举债规模方案的决议、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宜宾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试行办法和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正琦、刘虹、范崇宁、赖青,秘书长聂文学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紫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重光、副院长吕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世林、副检察长屈锡文列席会议。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副主任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吴江)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