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考定向生政策出台啦 增加二次录取的机会
●19所省级示范高中招定向生
●招生范围扩大至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学校
●仍降50分录取,但增加二次录取的机会
昨日,市教育局出台今年全市优质高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工作的意见,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备受瞩目的定向生政策今年都有哪些变化?
只限省级示范高中
往年定向生招生学校中除了有省级示范高中外,还有市级示范高中,今年我市将定向生招生范围确定在19所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即:成成中学、太原五中、进山中学、十二中、十五中、十八中、育英中学、四十八中、太原外国语学校、市实验中学、市第四实验中学、省实验中学、山大附中、师院附中、小店区一中、尖草坪区一中、古交市一中、清徐中学、徐沟中学。
扩大至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学校
往年定向生的招生只在公办初中学校中进行,今年我市决定,定向生的招生范围为全市公办、民办普通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初中)。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省、市属公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和小店一中、尖草坪一中定向生招生范围为六城区普通初中学校。
●清徐中学、徐沟中学、古交一中定向生招生范围为本县(市)普通初中学校。
●为加大对我市贫困地区扶持力度,2015年,成成中学、太原五中、四十八中、省实验中学、山大附中等五所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将确定部分定向生指标分配到阳曲县、娄烦县普通初中学校。
指标分配原则有变化
今年,省教育厅对定向生政策提出了“在2014年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分配比例,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的原则性要求,为此,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决定将按照全市19所公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爱物生、西藏生、国际生、小语种学生等)的60%的比例确定各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
定向生指标分配将以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全市普通初中学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本依据,经科学测算后,再合理确定各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指标分配范围和分配名额。总的分配原则是:以有利于控制“小升初”择校、有利于转变初中薄弱学校、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分配指标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匮乏初中学校倾斜,并与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相结合。
指标分配办法有变化
今年,定向生指标分配将由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原则分别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省、市属公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和小店一中、尖草坪一中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按照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到六城区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将通过太原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古交一中、清徐中学、徐沟中学等三所学校定向生指标由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到本县(市)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应通过县(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成成中学、太原五中、四十八中、省实验中学、山大附中等五所学校共确定20名定向生指标,分配给阳曲县、娄烦县各10名,由阳曲县、娄烦县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应通过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按照省教育厅定向生“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的要求,市教育局将对2015年各普通初中学校定向生指标一次性完成率进行考核,并对一次性完成率较好的普通初中学校在2016年定向生指标分配时给予奖励。
报名条件放宽了
往年,定向生的报名条件除要求三年在本校就读的正式学籍外,还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要全部达到A等,今年的报名条件放宽了,具体要求为:
(一)符合2015年太原市中考报名条件且已报名参加中考。
(二)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性发展目标5个方面评定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
(四)在我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条件,填报中考志愿时可享受与我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同等待遇。
(五)在我市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条件,填报中考志愿时可享受与我市四县(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同等待遇。
定向生将有二次录取的机会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太原市初中学业考试。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定向生录取办法将有重大变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2015年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各优质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且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定向生的考生考试成绩如达到所报定向生志愿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则按统招生录取。
(2)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定向生“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的要求,定向生录取具体操作步骤为:
一是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所报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
二是当分配到六城区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六城区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
当分配到四县(市)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本县(市)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
二次录取结束后,在各优质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仍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将转为统招生计划。
例如:假设某初中学校有“A校”5个定向生指标,第一次录取时,只完成了3个指标,那么,剩下的2个指标将回到六城区已报考了“A校”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第二次进行择优录取。二次录取结束后,如果在“A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仍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这些指标将转为统招生计划。
定向生招生流程分五步进行
今年定向生招生工作流程将分五步进行,即:申请登记??资格审查??上报名单??填报志愿??录取。
市教育局要求,凡有定向生招生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应按照要求分别召开初中毕业班全体教师、家长和学生会议,解读政策、介绍情况、提出要求;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招生政策、指标分配情况、报名工作流程,并设立咨询接待室,安排专人接待家长和学生的咨询;在规定时间组织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生申请登记。
定向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各初中学校负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要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入学时间、是否具有正式学籍、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要成立“定向生仲裁议事机构”,对本学校定向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及时予以解决和答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经审核具备定向生报考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按照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招生指标(待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填报定向生志愿。具体填报志愿的要求要严格按照我市中考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将另文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