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驾驶常识之十
19.05.2016 12:47
本文来源: 公安局
一是立即停车,关上点火开关。
二是立即抢救伤员和物资。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势较轻的,可暂留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如果伤势较重,应拦截过往车辆或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就近医院抢救;若无人员伤亡,应迅速抢救物资和车辆。
三是保护原始事故现场,需移动事故受伤者送医院抢救时,要对伤者的躺卧位置、姿态、肇事车停车位置、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设置标志。
四是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亲自或委托他人向肇事地点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如果肇事者逃逸,作为交通事故受伤者或目击者,首先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肇事车辆的外部特征,立即报警。
2、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怎么办?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该向后续车辆发出危险信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司机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在肇事车后10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立即通过紧急电话报告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监控室,简要叙述以下内容:事故地点、时间、状态(碰撞、翻车、燃烧等)、规模及人员伤亡情况。与此同时,其他人员应该采取措施,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如有需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的伤员,可向过往车辆发出求救信号,但不能试图强行拦截车辆求助或自行在行车道上抢救伤者。
本文来源: 公安局
19.05.2016 12:47
故
事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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