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17.05.2016  17:53

晋国资综合函〔2016〕299号

关于开展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现将省属企业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弘扬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指示为重点,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动员全社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推进我省安全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各省属企业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联络员推荐表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10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委办的同时,抄报省国资委信访综合处。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联 系 人:牛宏斌

联系电话:0351-7218114,7218065(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2016]27号)。(请点击下载)

 

山西省国资委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