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相关科室(商贸科、市场科、外经科、外贸科、酒管办、办公室):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和《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2014〕33号)、《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三责”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发〔2014〕8号)精神,现将市商务局2014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立足于加快推进我省转型跨越发展,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牢记“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的基本判断,深化“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思想,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进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促进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紧紧围绕全市商务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对商务发展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为全省转型跨越提供安全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组长由郝昌林副局长担任。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贸科安全办,主任由周海军担任,具体负责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对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指导。局机关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县级商务部门业务范围内行业企业进行指导、检查、督促。
四、活动主要内容
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最美安全员”评比活动,积极向当地安监部门推荐本单位“最美安全员”,组织本单位职工做好“最佳安全卫士”“最美安全员”评选工作。
(二)积极参加“平安山西”网络安全常识竞赛活动
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广大职工、动员家人,主动参加网络安全常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习安全常识的积极性、懂安全的能动性、保安全的自觉性。
(三)收看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职工收看山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的安全生产、生活常识公益动画短片,进一步弘扬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
(四)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从今年开始,国家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咨询日活动的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根据当地安监部门要求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与服务,向广大市民和职工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常识,宣传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厅“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将对有关单位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进行巡视。
(五)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本单位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各单位要组织播放和观看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同时要对典型案例和身边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警示教育展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单位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举一反三,切实防止事故发生。
(六)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以防火、防震、防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摄影、对联征集活动
在全市举办“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体摄影、对联征集活动,各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用摄影和对联艺术反映商务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理念、基本常识和大好形势,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力求达到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报送作品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要求彩色(电脑合成、ps作品不得报送)。提供”JPG“格式电子版并附12英寸样片。对联要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报送作品必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6月20日前将各不少于5幅作品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
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在晋中日报、晋中电视台及各县(区、市)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危化品专项整治、创建安全发展先进城市、党政同责、分类分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集中报道,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晋中电视台、晋中交通广播电台及各县主流媒体的黄金时段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落实活动具体负责人员,保障活动经费。要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做到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有序推进,精心筹划活动内容,广泛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重要载体;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各地安监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厅“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将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表彰。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大造大检查工作声势,及时发现大检查工作典型,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表扬,对差的典型通报批评,促进大检查工作开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用警示教育、知识竞赛、应急救援演练等形式,发动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开展群防群治。要创新宣传手段,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使活动更好地体现时代性,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主要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警示教育牌,发放安全教育手册,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常识,营造氛围。有效地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扩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五)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局内各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收集“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加强信息交流。请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局内各相关业务科室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25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海军 张勇
电 话:0354—3035592
晋中市商务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