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9.05.2015  14:24

各市农机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规章和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2015〕35号)精神,省局将6月份在全省开展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农机安全责任、传播农机法治文化、普及农机安全知识为重点,通过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板报、标语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和关注农机安全生产,强化红线意识,强化监管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为促进全省农机化安全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今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活动要紧紧围绕促进我省安全发展和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大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农机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使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到,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牢牢坚守,以最得力的措施有效保障,全面推进农机化安全发展,为全省农机化健康发展,为促进富民强省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领导,成立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省农机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安全监理处处长及各市安全监理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安全监理处全体人员组成。省农机“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机局安全监理处,由省农机局安全监理处处长担任主任。具体负责对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负责省级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研究和协调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

          各级农机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结合省局要求和当地农机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搞好下列活动。

          (一)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级农机部门主办的网站、简报等各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弘扬农机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农机安全红线意识,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道农机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山西农机信息网要在综合要闻、安全监理等专栏专版,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

          (二)大力宣贯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活动月期间,省农机局在山西农机信息网设置中国安全生产网网站链接,发动、鼓励农机监理人员、农机户通过中国安全生产网网站学习省政府设计编印的新《安全生产法》通俗读本电子版,积极参与“三晋安全杯”知识竞赛。同时,各地要集中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的植根于广大基层干部和职工群众心中。

          (三)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级农机部门按照当地安委会部署和农民机手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要按照国家组织开展“万名安监干部进万家企业”活动要求统一行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农机户、农机合作社,深入到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通过现场发放倡议信、安全画册挂图等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法宣传和农机安全执法检查。

          (四)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农机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创造条件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以事故设备操作使用和事故处理文书制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活动期间,各市要联合辖区内县(市、区)开展实用性强的应急演练,并组织辖区内其他县(市、区)的农机事故处理人员现场参与或观摩学习,做到演练有方案、有处理文书、有评估、有总结。

          (五)“三夏”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检查组深入重点地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要立足解决“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集中培训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展览展示、典型事故案例宣传警示等方式和手段,扩大宣传效果。

          (六)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各级农机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深入一线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要制作各种农机安全宣传手册、挂图等向农民发放,积极引导农民机手加强学习办理牌证、机具维护保养、安全操作、收获作业、转移行驶、故障排除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安全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活动组织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保障活动经费。各级农机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1至2项安全月活动。

          各市农机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在6月初报送省局安全监理处。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农机部门根据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的总体部署,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广泛动员职工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使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为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重要载体。要突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41、42、43、72号令、《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农机安全法规标准的宣传。要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培训《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扩大农机安全宣传整体效果。

            (三)把握重点,服务大局。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农机化和农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三夏”大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造声势,及时发现推广大检查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各项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农机户、面向群众,推动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机“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农机部门都要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发放传单、设置宣传栏、警示教育牌、发放安全教育手册,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形成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月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完善机制,强化沟通。各级农机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促进上下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注重总结经验,将本地区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上报省农机局安全监理处。

          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市农机部门要将《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活动总结及其它资料于6月25日前上报省农机局安全监理处。

 

联系人:席鹏

电   话:0351-416025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  件: 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2015)

 

 

 

山西省农机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