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认定公示活动的通知

12.06.2014  21:04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2009年在全省印刷行业开展“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争创活动并组织认定公示以来,全省印刷行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意识不断提高,印刷品印制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等有关精神,贯彻落实省委转型跨越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印刷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认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会议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依法治业、以德兴业,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精神,通过组织开展以“优质产品、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守合同重信用”为内容的山西省“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认定公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印刷企业产品质量和效益水平,推进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在全行业建立健全法制、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印刷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进“信用山西”建设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定公示范围及条件

凡在2013年底前设立的出版物印刷企业(含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数字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以及专项印刷企业,均可参加认定公示。具体条件如下:

1.资质齐备、管理规范。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厂容厂貌。

  2.遵纪守法、规范经营。遵守《印刷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期进行年检登记,年度核验合格;在认定年度期限内,企业经营者能够依法经营,无失信违法行为和受处罚记录,企业法人或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能按要求参加法律法规培训。

  3.产品优质、业绩优良。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有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在认定年度期限内没有出现过不合格印刷品;在印刷品质量检测中获得过国家或省级质量奖优先。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效益,设备先进,技术领先,经营业绩良好。

  4.诚实守信、信用至上。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各级管理人员有较强的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义务观念,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模范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依法规范自身竞争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有健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合同签定规范且履行率达到100%。遵守《劳动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与员工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实行合法公平的薪酬制度。合同信用评价等级为A 级以上。

  三、认定公示步骤及时间安排

  “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认定公示活动由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组织,每2年认定公示一次。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企业申报。企业按照认定公示条件,向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自愿申报(申报时间为3月17日至4月17日),并认真填写推荐表(A4纸打印),同时,随推荐表附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

  (4)纳税登记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资信证明、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

  (7)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与员工签定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1份(复印件);

(9)其他材料(如:印刷品质量检测获奖证书、获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出版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证书、奖牌等复印件、影印件)。

  2.各市初审。各市局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验,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上报山西省“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认定公示活动办公室。各市上报的推荐单位须排列出序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时间为4月18日—4月30日)。

  3.复核公示。省“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认定公示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入选企业,在“信用山西”网站、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5月4日—5月12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认定公示。在接受社会监督、汇总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认定公示活动领导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终审,确定山西省“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名单。届时,由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授于“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牌匾,并在“信用山西”网站及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本次认定公示活动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在全行业弘扬“优质守信”精神,要体现榜样示范作用,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不搞地区平衡,不搞终身制。各市局要按照本认定公示办法的要求,有组织、按步骤安排好此项工作。要结合印刷企业年检情况,认真对照认定公示条件,把本辖区内真正符合“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条件的印刷企业推荐上来。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各市印刷协会要充分发挥联系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好认定公示工作。要加强宣传,在行业形成争创“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氛围。

  3.自愿申报认定公示的印刷企业,要根据山西省“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认定公示要求,如实填报推荐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认定公示资格,并在全行业进行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认定公示活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了山西省“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认定公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吴体刚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胡凤莲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会计师

      成员:张玉景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处长

                  赵卫民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信用处处长

      赵瑞琴  山西省出版物质量检查鉴定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制定“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认定公示方案,负责认定公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市开展“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争创活动。

      主  任:张玉景(兼)

副主任:贺小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副处

                            长

      成  员:杨  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信用处主任科员

      吕  忠 山西省印刷协会秘书长

 

附件:1.各市申报名额分配表

      太原市:10家

      大同市:4家

      阳泉市:2家

      长治市:4家

      晋城市:4家

      朔州市:2家

      晋中市:4家

      运城市:7家

      忻州市:2家

      临汾市:7家

      吕梁市:4家

2. [山西省“优质双效、守合同重信用”印刷企业认定公示推荐表]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