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高级中学校教师笔记本电脑、学生机房电脑及多媒体教室设备招标公告
宁武县高级中学校教师笔记本电脑、学生机房电脑及多媒体教室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武县高级中学校委托,对宁武县高级中学校教师笔记本电脑、学生机房电脑及多媒体教室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武县高级中学校教师笔记本电脑、学生机房电脑及多媒体教室设备
二、项目编号:NZC-2015-GK005
三、采购预算:67245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共1包。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参数 |
教师笔记本电脑 | 25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学生机房配置电脑 | 61 | 台 | |
电子白板、多媒体 | 9 | 套 |
2、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3、范围包括: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供货地点:宁武县高级中学校。
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供货并安装完毕。
注:上述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税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及《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如为法定代表人,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为委托代理人,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6日
(北京时间8:10-11:50,14:30-17:50)
八、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7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招标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武县高级中学校
联系人:王金龙
联系电话:13097676551
集中采购机构资料:
名称: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马丽
电话:0350-874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