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12.06.2014  18:42

  对农民使用宅基地自建住房行为进行了明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办法吸收了城乡规划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涉及的、行之有效的城乡规划措施,对农民使用宅基地自建住房行为进行了明确,一方面保农民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强管理,维护规划权威性。办法规定:农村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建造住宅的,应当持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户籍证明和建造住宅相关图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不予核发,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来源: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