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

11.08.2015  16:02

    宁夏人大网讯(高军)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3日至4日,吴玉才副主任带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

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检查组先后到银川新华百货物美连锁超市、宁夏电信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安大街营业部、宁夏银行吴忠支行、吴忠市新南天然气公司、吴忠市人民医院和吴忠国贸商厦开展实地检查,查看企业和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建章立制情况、处理投诉登记等,详细询问了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流程、结果反馈及责任追查等情况。检查期间,先后召开三次专题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消协及银川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汇报,听取了有关专家、公益维权律师和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自治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执法维权力度,针对儿童用品、服装、电信服务、食品、药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五年来,自治区12315指挥中心累计受理各类投诉案件近40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

    吴玉才在检查时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及领域广、影响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自治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一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二要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调一致的市场监管和投诉处理体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三要加强消费者协会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发挥好社会组织功能;四要重视人大的立法监督,适时启动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