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少数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助学贷款

10.07.2015  18:16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今日在谈及大学生助学贷款违约等相关问题时表示,从经办银行反馈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借款学生都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还款,有少数借款学生可能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足额还款,形成的实际损失比较小,风险补偿金完全能够弥补,总体上国家助学贷款运行的情况还是良好的。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将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国新办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介绍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杜玉波表示,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减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负担的同时,也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培养大学生诚实守信的意识。因为,只有借款学生按合同约定来履行还款义务,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才能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他指出,为了帮助经办银行防控风险,国家给予经办银行一定的风险补偿金,从经办银行反馈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借款学生都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还款,有少数借款学生可能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足额还款,这个统计下来,形成的实际损失比较小,风险补偿金完全能够弥补。所以,总体上国家助学贷款运行的情况还是良好的。

  他同时表示,为了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应用。在制度上约束借款学生的还款行为。

  ——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征信宣传,增强借款学生诚实守信意识。

  ——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帮助赴基层就业和服兵役的借款学生偿还贷款。

  ——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的救助机制,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借款学生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