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14.06.24)

07.07.2014  11:19

晋人社职字[2014]6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3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专业技能培养,拓宽教师职称评审渠道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有关意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 2014年,对我省目前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类型由两类拓展为三类,即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技术(能)课教师。将实验系列调整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训)指导教师(实验师)。并增加和修订了相应的评审条件。目的是通过中职教师职称条件的改革,强化专业技能导向,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中职学校和教师改革教学方式方法,调整教师职称结构,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各市、各学校要积极响应这一变化,努力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走出教室,到工矿企业、田间地头、市场等社会实践中去,提升自我的技术能力。
          二、简化职称评价方式,提升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水平
          以为教师服务、简政放权和强化学校管理责任为目标,对省级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述课、答辩环节加以改革。从2014年起,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参加晋升高级职务评审时要进行述课、答辩,技术(能)课教师参加晋升高级职务评审时不再进行述课、答辩,改为专业技能操作(对不具备现场操作展示条件的,经评委会同意可提供作品)展示。同时取消中职学校申报晋升中级职务的述课,改为由所在学校组织当年参评中级职称的教师进行赛讲,提供参评教师赛讲结果(名次),并将参评教师赛讲时的课堂授课实录为视频,保存到U盘后在报送评审资料时一并提交。实施这一办法后,各学校要认真组织,促进对学科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尽快落实结构比例,保证推荐过程公开透明
          各级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各学校(单位)要尽快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各类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87号)所确定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修订审批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职数。在本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公布当年的职数使用情况。对照各职级教师的评审条件,应采取教师个人申报、校内民主评议、学校考核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申报者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教育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人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确无异议,确定为推荐人员,报主管部门审定上报。上年因提供虚假材料未通过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推荐参评。
          校长做为学校法人,对参评教师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第一审核与把关责任。如发现并经核实参评教师提供了虚假材料和在推荐中有舞弊行为的,该教师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并对推荐学校的校长给予通报批评。
          四、严格评审条件要求,把好参评入口质量关
          中职学校要加强教师的师德评价考核,将班主任工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凡是在教师和学生评价中一般和较差的,不得推荐参评。学校聘任的编外(企业)教师,只要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经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并有双方聘用协议(合同),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并不占学校的岗位职数。不许不在教学岗位上的人员挪用和挤占学校教师的岗位职数,不得利用手中的职权干预学校的正常推荐工作。专业课、技术(能)课教师参加中级职务评审,须提供到企业(工矿、农场)、田间二个月的实践经历(附经学校与企业双方认可的相关资料)。
          五、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聘任时间计算的处理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任教后,不论学校安排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是否一致,在职称评审时学历按合格对待。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后,又通过(自考、函授、进修、成考)取得本科以上学历,视为后取学历,其所学专业应与所教学科相一致或相近,否则按破学历进行申报参评。
教师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聘任(岗位工资兑现)以后才能开始计算聘期。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与岗位聘任是两个概念,不得混淆计算。聘期的具体计算是:2009年12月底聘任的到今年按5年聘任期满计算,2010年1月聘任的不得按5年聘期计算,其它以此推算。
          六、报送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
          1、申报参加中职教师职务须填写《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讲师4份、讲师3份),并将自己的相关信息资料输入《山西省中专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职称评审系统)》打印二份后,存盘上报。
          2、评审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各种证件(书)复印一份装订成册(经学校审核盖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提供上一年度所用教材和教案(讲义)。论文、论著等文章要提供原件,发表的文章要通过官方网站进行核查。
凡是后取的学历(成人、自考、函授等)须提供网上核查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凭据(学校验证盖章)。
          4、接收材料时间从10月8日开始,截止10月20日。地点在山西教育宾馆。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2、山西省高(中)级专业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可在人社厅网站下裁)
 
 

2014年6月24日

   附件列表:    1、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