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幼儿园) 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11.03.2017  03:09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长治市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大检查。
  此次大检查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逐户排查,要求各县市区于2月13日至3月底,对照《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所列内容,对所辖区域内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同时督促学校开展自查,食药监管部门与学校食堂签订责任书;二是交叉检查,从各县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交叉检查组,由市局随机分配检查县市区,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交叉检查。
  目前,交叉检查已圆满结束,共检查食堂71家。检查发现,各县市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整体情况良好,无严重食品安全隐患。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堂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无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结果公示或公示不全面、无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记录或记录不完整、食品添加剂管理不规范、食品加工区无洗手消毒设施、食品留样数量不足、记录不完整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问题单位依据《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交叉检查情况记录表》限期整改,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通过检查,不仅发现了学校食堂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促进了各县(市、区)局相互学习和提高,为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食堂积累了监管经验,得到了基层监管人员支持和认可。(武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