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存根)(第88号)

20.06.2014  19:36

晋建许决字〔2014〕88号

  申请人:晋中华安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建设类企业
  经审查,你们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建设类企业资质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不准予你们单位申请建设类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
  (企业资质审批情况明细见附件)
 

  附件: 1.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新设立)1家
      2.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新设立)1家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新设立)4家
     4.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新设立)1家
 

  联 系 人:师新杰    贺荟锦   
  联系电话:0351—3580299    3580105 
  监督电话:0351—3580186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7日

来源: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