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存根)(第111号)

22.07.2014  18:42

晋建许决字〔2014〕111号
 

  申请人:山西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32家建设类企业
  经审查,你们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建设类企业资质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等的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不准予你们单位申请建设类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
(企业资质审批情况明细见附件)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15家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增项、延续)3家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换证)4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升级、延续)8家
      5.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资质(升级)1家
     6.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升级)1家
 

  联 系 人:师新杰    贺荟锦
  联系电话:0351—3580105  3580299
  监督电话:0351—3580186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15日

来源: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