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娱乐终将不娱乐
伴随春节临近,2015年央视春晚正在紧张的彩排、修正、磨合之中,万众期待的羊年春晚会“是”什么模样不得而知,但总导演哈文明确了“不是”什么——对于节目和演员的“三不用”,即低俗媚俗的节目不用、格调不高的节目不用、有污点和道德瑕疵的演员不用。并强调,这是底线。
麦克唐纳曾经说过:“大众文化的花招很简单——就是尽一切办法让大伙高兴。”而这种“全民娱乐”之下,电视节目鲜明的大众文化表征却集中有了一种指向——媚俗倾向。媚,意为“巴结,讨好”;俗,意为大众的、通行的社会上的风尚;媚、俗合在一起,指迎合世俗的行为。且看当下,综艺节目喧嚣热闹,令不少人趋之若鹜,但背后多半是人心中对趋炎附势、尽快成名的企盼,要依靠这些去传承民族文化,推动社会进步,肯定“没戏”,哪怕匡持人心也是指望不上吧?法制节目猎奇猎艳,讲的大多是生活的阴暗面,让人感觉到社会上到处都是负能量,岂不催化了“做人难,做好人更难”的无奈?家庭调解节目揭开疮疤,在撕裂亲情激化矛盾中,捅的就是人心中不愿公开触动的软肋,如此对滋养人心有什么好处?而电视剧,作为各电视台拼抢收视率的硬通货,穿越剧、宫斗剧,不是指鹿为马、糟蹋历史,就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彰显人性之恶,愣把杯水风波折腾成汪洋大海。
大众媒体自负盈亏的生存模式,追求利益最大化赢得高收视率的目标,驱使其忽视传媒责任,难免落入过度媚俗的误区。一方面,为最大限度吸引受众,媒体往往舍弃精英人群,转而极力迎合那些文化层次不高、趣味低下的观众的需要,更多专注于宣传、报道,以及受众的接受程度,至于会对受众的心理、思想产生何种影响等问题,考虑较少;另一方面,电视节目本身也存在着满足自身欲望的需要,编织着一个又一个的神话,明示受众“这里就是你的舞台”,引得无数受众对其报以顶礼膜拜的崇拜之情。以这两个欲望双向夹击,在满足于制造全民娱乐的快感中,大众传播难以把“度”,降低了审美水准和道德水平,弱化了文化产品的教育功能,走向无聊、浅薄和低级的媚俗泥沼,走向一种无聊的狂欢。
大众文化的不足之处是单调、平淡、庸俗,以及容易在富裕生活中产生的诱惑和孤独感,这是工业化的决定性影响的。但是,艺术作品应该有益于道德建设和人心引领,这是本宗。文化建设是人心建设,媒体作为密切联系大众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否应该扪心自问,在物欲横流、人心浮躁的当下,我们为人心建设做了些什么?我们的节目传达的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我们为民族的文化积淀留下些什么?一夜成名、娱乐至上,花样翻新、胡编滥造,在薪火相传的文化长河中,这些所谓的收视奇迹不过是过眼烟云。但愿媒体人能加强自律,电视节目理应成为引导舆论的风向标、引导时尚的先行者、监督舆论的责任人;但愿相关机构能规范他律,对电视节目过于低俗的现象有监督机制,营造和谐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和舆论氛围;但愿有更多的电视制作和播出机构想着走正道、出精品,别把大众文化只当是一种流水线上的快乐“制作”,而应该“创造”有温度、有情怀的节目。否则,如果放任媚俗节目的泛滥,娱乐终将不成娱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