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系统引深开展低保、村务公开、婚丧陋俗、社会团体等六项专项整治活动

11.03.2015  19:47

      3月10日,市民政局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要求在全市民政系统引深开展低保、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效能建设、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村务公开、婚丧陋俗、社会团体六项专项整治活动,涵盖民政社会救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打响了“狠抓落实”年“第一枪”。
      低保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讲人情、讲关系造成的“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等问题;管理不规范,审核审批不认真、不严格,导致“错保”“漏保”等问题;低保专项资金管理不公开、不透明、救助金不按时发放、不足额发放等问题,通过建立并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登记制度、入户调查影像资料备案制度、年度经常性保障资金检查审计制度,严格调查、评议和公示,以及做好家庭成员认定工作,彻底清理过时、废止超越国家低保政策的地方性“土政策”,及时调整本地居民家庭收入核算标准与办法,彻底严查村(居)委会、民政助理员集中保管救助对象低保卡(折)或者进行第二次分配低保金的做法等措施,减少资金发放环节,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到位,让低保户应保尽保。
      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效能专项整治,主要针对民政行政审批和民政服务单位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优、效率不高、能力不够等问题。按照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行政审批窗口,以及民政福利、养老、优抚、军休、救助等机构服务单位,要借助“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三创”(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等载体,结合自身实际,解决突出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能力,最终实现群众满意。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主要针对2014年度优待抚恤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安置资金、救灾款物等五项专项资金存在的拨付不及时、发放不到位、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坚决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滞留、延误、拖沓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取、挪用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发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高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村务公开专项整治,针对村务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不规范等问题,以城中村、城郊村、矿产资源村、发展水平居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等以上的村以及历史遗留经济问题较多的村为主,通过不断完善规范村务公开相关制度、将村务公开内容纳入新任“两委”干部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素质,引导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化民主自治意识,自觉推行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村民群众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进。
      婚丧陋俗专项整治,主要针对整治在婚丧嫁娶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通过教育引导、集中整治、建立机制等方式,集中整治在婚娶事宜中互相攀比礼金、奢侈浪费、炮声扰民等行为,以及在丧葬事宜中,封建迷信、乱搭灵棚、奏乐扰民、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等行为,引导大家破除陈规陋俗,树立文明新风,创新民俗文化,提高文明程度。
      社会团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社团过多过滥的问题,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过多过滥的问题,社团与党政机关职能混乱的问题,社团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政社分开、自律发展为目标,着力查处违法违纪违章的社团,以进一步规范其行为,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实行人员、职能、资产、财务、场地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激发活力;提升社团公信力、透明度。(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