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整合资源 五个联组实现监督全覆盖

07.01.2016  13:24

      来源:太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要求,集中力量聚焦主责主业,娄烦县纪委推行纪检监察分片联组工作机制,将全县8个乡(镇)、82个单位划分为5个联片工作小组,每组7至10人,由县纪委常委任组长,乡(镇)纪委书记、派驻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纪检干部为成员,每个小组均由县纪委一个科室作为联系室,督促协调工作落实。
          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联片工作小组实行“回避和交叉办案、跨区域监督”。通过及时收集整理涉纪案件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处理,初核调查依规进行,执行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了查办案件力度;进行跨区域、跨行业、跨业务的专项监督,通过座谈走访、汇报评议、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突查突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查纠存在的问题。   

        为防止监督变形走样,通过五项制度的“紧箍咒”规范监督:一是工作例会制度,联片工作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形势,研究案情;二是工作报告制度,各组拟定开展的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后的情况书面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三是工作考评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年终对各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四是经费保障制度,所需费用由县纪委监察局予以保障;五是工作纪律制度,联片工作小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通过联片工作小组的运行,一是解决了县直单位大部分没有派驻纪检机构,监督可能存在漏洞的问题;二是解决了乡(镇)、机关纪检干部角色转换不适应的问题,长期参与其他业务工作,已经习惯了“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的工作方式,专司纪检工作后,可能出现短期的“业务饥饿综合症”,对纪检工作不会干;三是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将原来“2人办案小组”组合成十余人的“集团军”,提升了联合作战能力,克服了“不能办案”的问题;通过实行交叉办案和办案回避制度,减少了人情关系的影响,克服了“不愿办案”的问题;在联组内部,通过人员重组、力量整合,由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带队,提升了整体办案水平,克服了“不会办案”的问题。        (娄烦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