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公安局“重、错、假”户口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了广泛发动群众 举报、投诉、反映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线索,帮助公安机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日常户政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 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法违规办理居民户口线索包括:
(一)非法买卖户口、身份证的。
(二)他人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的。
(三)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口、身份证的。
(四)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内容存在差错的。
(六)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的。
(七)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
第三条:举报、投诉、反映方式:
1. 拨打电话110 或 13934552225
2. 通过互联网举报:
娄烦公安便民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tygabmfw.gov.cn/010109 ;
3、娄烦县公安局、娄烦县政务服务大厅、派出所均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实名和匿名举报。
第四条:对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各类居民户口问题,逐一核查并反馈结果。经核查属实的违法违规办理居民户口线索,视情给予 200元至 1000元人民币奖励。
第五条:公安机关对举报、投诉、反映 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第六条:本办法由娄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