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会决定
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和副主任杨佳鹏、刘元成分别领学《决定》原文;副主任李绍奇、邹惠明、王新权,秘书长陈绪科出席会议。
参会人员原原本本地学习了《决定》全文。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国国家治理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
胥健就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做好当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首先要认真研读《决定》及其说明,全面了解《决定》产生的背景、主要框架和需重点掌握的内容,深刻领会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准确把握《决定》蕴含的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二要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市人大常委会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决定》精神,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达州人大》刊物和“达州人大”网这两个宣传阵地,精心组织好“第一个宪法日”专题宣传活动等,切实营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三要联系实际,贯彻落实。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联系工作实际学习,对照会议精神,查找自身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进行整改。要以学习为契机,推动各项制度的完善和今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并筹备好明年的人代会,精心谋划好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人大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