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3.06.2014  09:47

  近日,焦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副主任王建国、魏丰收、郜小方、葛探宇参加检查,副市长乔学达陪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5名人大代表和焦作日报社、焦作电视台3名记者,深入市区部分煤场、电厂、水泥厂、露天烧烤夜市摊点、建筑工地进行了暗访。执法检查组深入市环保局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南水北调城区段塔南路工地、市坚固水泥有限公司粉磨站、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迁建及审判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现场、博爱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还实地察看了博爱县、沁阳市辖区焦克路两侧煤场综合整治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后,会议要求,在认识上形成共识,真正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必须硬起手腕,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要明确需要治理的污染源,包括治理的主体和责任。污染源的治理任务、时间和标准等都要列入台账,按期检查销号。对排查的污染源实行动态管理,台账内容随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同心协力,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会议强调,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在关注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上是同向、同心、同力的,要共同努力,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持久战和攻坚战,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环境支撑。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