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杏花岭分局-- 好市民拾金不昧请民警寻找失主

10.01.2017  18:35
        3400余元现金,15张银行卡、购物卡,还有身份证……2016年12月29日,市民张女士在桃园二巷秀水商城捡到一个钱包,并及时交到公安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民警设法找到失主,当天便将钱财物归原主。         当天上午10时50分,张女士路过秀水商城时,看到路上有一个蓝色女式钱包。张女士捡起来一看,钱包鼓鼓囊囊,装着一沓现金,还有十几张银行卡、购物卡。她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不见有人来寻找失物,便打电话报了警。经三桥派出所民警清点,钱包里共有3400余元钱,15张银行卡、购物卡、会员卡以及一张沈姓女子的身份证和几张照片。由于钱包里没有失主的联系电话,民警便通过户籍信息找到了失主沈女士的联系方式。       民警拨通电话后,沈女士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当天中午时分,沈女士赶到派出所认领了失物。       注:本报刊登于2016年12月30日《太原晚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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