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成品油市场安全供应工作的通知

27.12.2016  18:11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中石化山西分公司、中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安全运营,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调运储备,确保油源充足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V油品质量升级工作的通知》(晋商发函〔2016〕202号),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等成品油企业的沟通协调,要求中石化、中石油等成品油批发企业切实承担起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的社会责任,认真制定配置计划,加大采购、调运力度,确保2017年1月1日后在本辖区、本企业范围内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的货源。所有加油站(点)都要遵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限,按期完成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的置换,完成油品升级工作。

加强与发改、公安、交通、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两节期间,各成品油供应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作好值班记录;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库站的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

二、强化零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各成品油零售网点尤其是城区、省、国道加油站和高速公路加油站(点)要高度强化零售现场管理,提高节假日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必须24小时有人值守,方便加油,防止出现拥堵现象。高峰期高速公路、中心城区主要站点要及时增加工作人员,并安排专人协助维护现场秩序、疏导车辆,尤其是重要站点和高速公路加油站,确保加油站运行平稳有序。

各加油站要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多样的优质服务,配足饮用水、方便面等应急商品;做好站场卫生整治,保持厕所卫生洁净;必要时安排专人维护加油秩序,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疏导工作。

三、做好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成品油安全运营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全面组织安全运营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指导督促油库、加油站(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成品油安全运营行业监管职责,保证油库正常发油,配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库、站油品进行全指标化验,保证为消费者提供质量良好的油料。

加强成品油流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指导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安全运营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省商务厅适时将对两节期间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及各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油品升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山西省商务厅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