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

13.03.2015  18:39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财政部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使用者受益,财政适当补贴,从而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试点期间,主要对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进行保险补偿。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8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